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〔2017〕4号),现将泾县通用机械厂采用精密消失模、覆膜树脂砂工艺年产1万吨电机铸件加工技术改造项目(阶段性)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:
项目名称:泾县通用机械厂采用精密消失模、覆膜树脂砂工艺年产1万吨电机铸件加工技术改造项目(阶段性);
建设单位:泾县通用机械厂;
建设地点:安徽省宣城市泾县泾川镇322省道南侧(城西经济开发区);
公示内容:
泾县通用机械厂泾县通用机械厂采用精密消失模、覆膜树脂砂工艺年产1万吨电机铸件加工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.pdf;
公示时间:2025年04月23日至2024年05月23日(20个工作日);
公示期间,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。
联系人:吴总
联系方式:1815633927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