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〔2017〕4号),现将天长宏威有机玻璃有限公司年产300吨塑料日用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:
项目名称:天长宏威有机玻璃有限公司年产300吨塑料日用品项目;
建设单位:天长宏威有机玻璃有限公司;
建设地点:天长市冶山镇张巷村工业园区;
公示内容:
天长宏威有机玻璃有限公司年产300吨塑料日用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.pdf;
公示时间:2025年05月28日至2025年06月30日(20个工作日);
公示期间,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。
联系人:杨总
联系方式:1537560099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