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,现将泾县鑫磊超细粉业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活性碳酸钙、5万吨树脂瓦技改项目(阶段性)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:
项目名称:年产10万吨活性碳酸钙、5万吨树脂瓦技改项目;
建设单位:泾县鑫磊超细粉业有限公司;
建设地点:泾县云岭镇北贡工业集中区;
公示时间:2024年04月12日-2024年5月11日;
公示期间: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需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;
联系人:孙建军
联系方式:1360563294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