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,现将灵璧县宏昌墙板厂项目(阶段性)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:
项目名称:灵璧县宏昌墙板厂项目;
建设单位:灵璧县宏昌墙板厂;
建设地点:灵璧县虞姬虞美人工业园区;
公示时间:2024年04月25日-2024年5月23日;
公示期间: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需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;
联系人:王雷
联系方式:15855376011